3月31日,在市教育工会召开的工会主席工作会上,市教育工会副主席胡青虹同志宣读了市总工会“关于命名武汉市第二批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室”的通知,并授予我校“王路群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室”和“陈刚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室”牌匾。
2013年以来,全市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“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,建设国家创新中心”的工作要求,积极开展“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室”的创建工作,旨在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,充分发挥劳模、高技能人才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作中的引领作用,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职工队伍。
学校在原王路群职教名师工作室、陈刚技能名师工作室的基础上,积极创建,申报市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室。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工会领导在检查评估工作中,对学校的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,学校申报的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室在市教育工会向市总工会申报的15个创新工作室中双双获批。
希望获得命名的“劳模(职工)创新工作”再接再厉,突出特色,更好的发挥作用,为建设创新型学校,创新型城市,推动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再立新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