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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举办科级以上干部合同实务操作与风险防范培训班

[发表时间]:2014-11-2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重要战略部署,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。为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与履职水平,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,学校于11815日在汉口校区举办了科级以上干部合同实务操作与风险防范培训班,全校科级以上干部140多人集中学习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真本领,争当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好干部。校领导胡大平、马蜂、郭友鹏、郑瑛参加培训会。培训会由校长马峰主持。

胡大平书记在培训会上指出,举办这次《合同法》培训班是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能力建设、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,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胡书记阐明了依法治国、公平正义和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及相互关系,对全校干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:首先要提高认识,转变观念,学习贯彻落实《合同法》;二是要切实履职,勇于担当,掌握好《合同法》这个法律武器;三是要多方协同,开放合作,加强合同管理。

商学院方莎副教授为干部们讲解了《合同法》总则基本规定,阐释了常见问题及防范措施,结合学校实际对合同的签订、履行、解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,为全校干部普及了《合同法》知识,增强了干部的法律意识。财务资产处处长许文卿对学校出台的《经济合同管理办法》进行了解读,通过一些典型案例讲解了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相关原则。监察、审计处处长凌良星结合学校审计工作,分析讲解了若干典型案例,强调要避免合同主体不实、合同内容不严谨、履行合同控制力不足等问题。

干部们分组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。大家认为:本次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、实效性,学习掌握了与工作业务和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,解决了很多实际的有关合同方面的问题,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,有利于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管理制度,依法依规办事,提高工作效益,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,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