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筑牢安全防线:机关单位须认真开展 保密自查自评

[发表时间]:2026-01-16 [来源]:武汉保密公众号 [浏览次数]:

保密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:“机关、单位应当对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情况开展自查自评。”保密自查自评是机关、单位保密管理基础性工作,不仅是落实保密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举措,更是发现问题、堵塞漏洞、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。

一是明确自查自评内容

自查内容包括涉密人员管理、定密管理、网络保密管理、涉密载体管理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等多个方面。自评则是在自查基础上,对保密工作整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,找出薄弱环节,制定整改措施。

二是把握重点环节

各机关、单位应将自查自评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,明确主管机构,制定详细方案。

自查环节要全覆盖、突出重点。既要检查常规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,也要针对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新特点,重点检查网络保密管理、手机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、图文识别软件及智能语音转换软件使用、社交媒体保密管理等新兴风险点。

自评环节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。对照保密标准逐项打分,既充分肯定成绩,也不回避问题。对于发现的问题,要深入分析原因,区分是制度缺陷、管理疏忽还是执行不力,为整改提供准确依据。

三是构建长效机制

各机关、单位应建立自查自评档案,详细记录每次检查情况、发现问题和整改结果,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。要将自查自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,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,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问责。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,调动全员参与保密工作的积极性。

注重自查自评成果的转化运用,将自查自评中发现的好做法、好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,将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材料,推动保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。